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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知道你們在一起的時候,心還是有一點痛痛的。
我說不上來那是什麼感覺,複雜卻都讓人難過。
所以我跑去游泳。動一動會比較好吧,我想。

騎車騎到一半,腦子裡突然跑出了有你的畫面,
你就窩在那人肩膀上笑的很開心,好像很久沒有這樣開心地笑了。
那一定是我好久好久沒有看到的笑容,於是我也笑了。
結果害我差點撞車,心裡頭不禁murmur了一下下。

你的笑容很燦爛啊,有點賊,但可以感覺到發自內心的歡喜,我很喜歡喔。
只是我好久沒看到那種笑容了,以後也看不到了吧。
有一個人可以在逛街的時候牽你的手,跟你分享冰淇淋,
一起走進7-11抽2罐幾折的籤,我想那是很幸福的事情吧。
你一定會好好珍惜對方的,因為我知道那是你的個性。

希望你們幸福。

雖然我好喜歡你,為你做了好多好多事,
可是最後我明白喜歡一個人不需要為他做什麼事,
喜歡一個人應該做讓他能覺得幸福的事。
比如說讓你擁有你的幸福,那才是真的喜歡。
也許我很難過,可是沒有必要拿這些情緒懲罰你,同時懲罰我自己。
有些事情,就這樣吧。謝謝你教我的這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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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st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