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認知失調」的解釋一直停留在「帶女孩子去坐摩天輪吧。在摩天輪上因為緊張、腎上腺素分泌增加導致心跳加速,而這時告白,可以造成女性"我一定是因為喜歡他所以才心跳加速"的錯誤認知。如此一來,成功的機會就會大大提高。」這樣的理論我一直記著,卻一次也沒用過(笑)。但今天看到這兩篇文章,又讓我對認知失調有了新的感受。一直沒想過原來「認知失調」可以這麼解釋政治阿。

有興趣的人請先看這兩篇: 

高學歷、高社經地位、愛面子的人的致命傷——認知失調(Cognitive Dissonance)

為什麼不要跟人爭論政治、宗教議題?——我們先用情緒下決定,再用理性找理由

我想舉的例子是深色政黨的支持者在見到政治人物(或說信仰中心)崩壞的反應。這邊舉兩個例子,一個是先前延燒的阿扁貪汙案,另一個則是最近很火紅,聲浪勝制壓過日本反核行動與香港示威抗議行動的林益世貪汙案。先講講扁案:我們可以這麼假設:也許支持阿扁的選民曾經付出很多來支持阿扁,不管是經濟或是行動上的,所以無法接受阿扁賄賂的事實(為了不引起政治辯論,我們姑且假設這是事實,僅為解釋心理學現象)。這就是在第一篇中的提到的:「他們付出得太多,無法相信自己竟然投資了許多在錯誤的對象上,所以轉而願意相信「貪汙」這件事情是不是真的,並且開始做出行動,希望大家一起相信這是對的。一但多一個人相信這件事,他們的大腦會活化、產生愉悅感,並強化這種連結:阿扁很清白,果然沒有貪汙!!」。所以這些選民會說服家人、走上街頭、抗議等等。相對的,作為一個政治信仰中心,他絕對不可以承認自己犯了貪污這樣的罪名,無論他是否有貪汙,他都只能說「我是清白的,我沒有貪汙!!」以贏取選民的繼續支持,而這就是弔詭之處:「無論是否貪汙,都必須否認」的政治哲學。可以想見,損失越多的選民,一定反應越大。他們的心理會想:我一定沒有選錯人,不然我拜票、賣地售房挹注候選人、資源黨團或甚買票(當然也是假設,我們社會這麼乾淨怎麼可能會有買票行為)、為候選人奔走、拜託、因政治自尊受損、家庭失和這些種種的傷害,都將化為烏有,只是我一廂情願。不可能的,我的這些舉動不是因為我看不出阿扁是辜負我的人,他不可能做出這種事,這一定是因為他沒有罪!!大家都錯怪他了!!所以我要繼續支持他,一旦他無罪釋放,我的投資就是正確的,我不能放棄!!

反過來說,另一黨的立法委員林益世貪汙案可充作當他承認自己有貪污事例時,深色選民的反應(一樣是為了解釋,所以姑且假設他有貪汙)。相對的,一旦林益世死不承認,支持他(或者投資他)的選民也會相信他是清白的。但是一旦他認罪了,選民就會開始幫他找理由去證明他也是不得已的、無辜人士受到政治迫害、當時情勢使然、人應該要有大愛,孰能無過給他自新機會才是社會正義等等。這就是第二篇要說明的「人為了要解釋自己相信的一件事情,會創造理由、將事件合理化。同樣的,這些反應也是為了救贖「認知失調」產生的錯亂:「林益世會這麼做一定有不可抗力因素,他不是貪財求名利的那種人,我要相信他啊!!!」。在此時,還有一票人的合理化方式值得注意:「反正兩個政黨都是爛蘋果,海角七億和一億四都差不多啦,這兩個都是爛黨,一樣爛!!」或是「當初阿扁貪汙了更多錢,現在林益世才黑了人家的兩成,很少啦!!扁政府比較壞,我還是支持藍營!!」。這兩種人其實都犯了「以偏概全」的概念,那就是個人歸個人,黨團歸黨團,不可以混為一談。個人行為還是應該個人化的,不可以一而概論之。後者還有一個邏輯上的問題,我個人稱之為「下雨天之人幹我傘,我偷別人,世界上雨傘數量恆定理論」。雖然雨傘被幹走了只是小事,但是「偷竊」這件事本身就是錯的,不能因為「偷傘」比較小,「偷鑽石」比較大,所以「偷傘」沒關係,「偷鑽石」的人才要受到懲戒。「錯」當即是「錯」,「貪汙」就是「貪汙」,引大小而論是非是很危險的推論手法。

最後,人類選擇性相信其實還有很多例子,而例子中間都藏有商機,靜待發覺。之後藍營應該會推出新一代的人選,主打「改過自新」、「誠懇服務」等等口號,希望創造新的形象。我若是馬政府,我應該會選擇一個當初不是以「清廉」作為群眾號召力的大將,因為「清廉」的招牌正在腐朽,趕快換掉才不會讓人看到蛀蟲。其實心理學還蠻生活化的阿,新聞都有呢。這樣解釋,有理解最近發生什麼事了嗎?下次遇到這些政治狂熱份子應該要仔細注意他們背後是不是曾經投資這些政客、最後導致人格上的傷害,無法自我協調。傷害選民的人永遠都是政客候選人,這些人不值得我們用政治家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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